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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进各大装饰城封户门展厅﹐防撬门﹑安全门﹑入户门﹑封户门等不同的名称,让消费者无所适从。部分商家在销售过程中,将这些门都称之为“防盗门”。事实上,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17565-1998号文件《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》中的规定,防盗门的生产有着严格的国家强制性标准,市场上一些所谓的“金属分户门”、“钢质进户门”只是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,和防盗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。
日前,市工商局联合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全市20余家防盗门专卖店及装饰材料市场进行检查发现,近半数销售商混淆概念,把所谓的“金属分户门”、“钢质进户门”当做防盗门来卖,误导了消费者,也扰乱了正常的防盗门市场。
申诉
“防盗门”反锁自家人
今年初,消费者于女士安装了一樘价格在600元左右的“防盗门”。不到10天,麻烦就来了,于女士想出门的时候怎么也打不开门。几个小时后,商家的维修人员才到。这种事接二连三地发生几次,让于女士头疼不已。于女士要求商家退货。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,于女士将此事向管辖经销商的工商局进行了申诉。
在工商执法人员调查中,商家的解释是,这种门并非防盗门,而是一种“钢质进户门”,出现问题的原因,一是门锁出了问题,还有可能是安装不到位。于女士出示了购买“防盗门”的发票,然而,发票上只标明“门”的字样,而非“防盗门”。“购买的时候,推销员明明告诉我是防盗门,怎么现在却成了钢质进户门了?”于女士愕然。
检查
半数销售商混淆概念
近日,市工商局联合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全市20余家防盗门专卖店及装饰材料市场进行检查,发现近半数销售商混淆概念,“金属分户门”、“钢质进户门”被宣传为防盗门来卖。
按有关规定,“金属分户门”必须注明具体名称,不得使用防盗门的概念。然而,执法人员发现,许多厂家在包装时往往把非防盗门的标志写得很小,令消费者不易发现,如门框上部;还有一些商家为了迷惑消费者用安全门、入户门、防撬门等名称来混淆防盗门概念,误导消费者。当执法部门前来检查时,他们会矢口否认自己卖的是防盗门。消费者弄不清楚防盗门、安全门的概念,很少对商家的这种行为进行举报,使执法人员查处工作不易展开。
此次,执法人员共抽检包括钢制门、金属门、钢质进户门、钢质入户门在内的10余个批次门,其中6个批次合格,4批次不合格,较去年同期合格率有所上升。
抽查发现,防盗门易名生产,将国家标准变为企业标准的问题突出 [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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